卷别:正文・卯集下部首:斗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141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78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26頁,第11字
义《篇海》:斗本字。註詳上。
注解
〔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斗部。
〔𣁬〕字嵌套结构,可拆字为十、。
| 简体笔画 | 4画 | 部首 | 斗 | 部外 | 0画 | 五笔 | nfk |
| 繁体笔画 | 4画 | 部首 | 斗 | 部外 | 0画 | 仓颉 | sj |
| 康熙笔画 | 4画 | 部首 | 斗 | 部外 | 0画 | 郑码 | xed |
| 字形分析 | 嵌套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306C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卯集下部首:斗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141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78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26頁,第11字
义《篇海》:斗本字。註詳上。
〔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斗部。
〔𣁬〕字嵌套结构,可拆字为十、。
◎同“斗”。
卷别卷十四上反切當口切頁碼第472頁,第21字續丁孫
異體𤣫、𠦁、𣁬、斗
十升也。象形,有柄。凡斗之屬皆从斗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上象斗形,下象其柄也。」
卷别卷二十七反切都厚反頁碼第1104頁,第4行,第1字述
十升也。象形。有柄。凡斗之屬,皆從斗。
卷别卷十四上反切當口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2867頁,第6字許惟賢第1246頁,第9字
十升也。
段注賈昌朝作升十之也。此篆叚借爲斗陗之斗。因斗形方直也。俗乃製徒字。
象形。有柄。
段注上象斗形。下象其柄也。斗有柄者,葢象北斗。當口切。四部。許說俗字人持十爲斗。魏晉以後作升。似升非升。似斤非斤。所謂人持十也。
凡斗之屬皆从斗。
甲骨文、金文、戰國文字之斗,都上像斗容的外緣,斜豎像斗柄,柄上一橫,像柄的界畫,以示柄身和柄頭的分界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篆文形變作,上仍像斗容的外緣,只是將斗容的外緣
切斷成
;下像柄,穿入斗容,以致稍失其形。字經隸書,體變作
,甚失其形。楷書沿之,愈離原形,也就不易瞭解其初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