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25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12頁,第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58頁,第7字
义《集韻》:支,古作𣏃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支,古文作𢺶,《玉篇》書作𠦙,《集韻》復書作𣏃,疑誤。
注解
〔𣏃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𣏃〕字嵌套结构。
| 简体笔画 | 7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3画 | 五笔 | gvii |
| 繁体笔画 | 7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3画 | 仓颉 | dl |
| 康熙笔画 | 7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3画 | 郑码 | fxb |
| 字形分析 | 嵌套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33C3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25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12頁,第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58頁,第7字
义《集韻》:支,古作𣏃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支,古文作𢺶,《玉篇》書作𠦙,《集韻》復書作𣏃,疑誤。
〔𣏃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𣏃〕字嵌套结构。
◎同“支”。
卷别卷三下反切章移切頁碼第91頁,第3字續丁孫
去竹之枝也。从手持半竹。凡支之屬皆从支。
異體𠦙、𣏃
古文支。
附注林義光《文源》:「即枝之古文,別生條也。」
卷别卷六反切章移反頁碼第248頁,第4行,第1字述
去竹之枝也。從手持半竹。凡支之屬,皆從支。
鍇注臣鍇曰:「竹葉下垂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248頁,第5行,第1字述
古文支
卷别卷三下反切章移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465頁,第2字許惟賢第209頁,第6字
去竹之枝也。从手持半竹。
段注此於字形得其義也。章移切。十六部。
凡支之屬皆从支。
古文支。
段注上下各分竹之半。手在其中。
支,离开竹干的竹枝,即竹节上叉生的细竹枝。字形采用“手”作边旁,像手持不完整的竹子。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支”。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之,業已隸化。篆文作
,由「
」和「
」構成。又,是「右手」的本字,此作動詞,作「折取」解;
,像竹葉,和「竹」是一字的異體,僅繁簡不同而已,此取其本義。二者相合,可會以折取竹枝之意。《說文》解其形為「从手持半竹」,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有以支、竹古同屬舌聲端紐,二字雙聲,以為形聲,可備一說。隸書作
,和戰國文字之
一致,頗失其形,楷書據以定體作支,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。《說文》古文作
,將「竹」析開,分別置於「
」之上、下,以示其義,和
僅繁簡不同而已,從又、竹構形,屬異文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