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備考・辰集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11頁,第2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01頁,第3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12頁,第65字
义《龍龕》:與枿同。
注解
〔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辰集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𣔏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𢆎。
| 简体笔画 | 12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8画 | 五笔 | sdu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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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:備考・辰集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11頁,第2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01頁,第3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12頁,第65字
义《龍龕》:與枿同。
〔𣔏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辰集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𣔏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𢆎。
◎同“枿”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五葛切頁碼第193頁,第8字續丁孫
伐木餘也。从木獻聲。《商書》曰:「若顚木之有𭘋𣡌。」
𣡌或从木辥聲。
古文𣡌从木,無頭。
異體𣖂、𣔏
亦古文𣡌。
附注《集韻・𧀼韻》:「蘖,或作𣡌。」
卷别卷十一反切顏遏反頁碼第494頁,第6行,第2字述
伐木餘也。從木獻聲。《商書》:「若顛木之有餘𣡌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94頁,第7行,第1字述
古文𣡌。從木無頭
鍇注臣鍇曰指事也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95頁,第7行,第2字述
此亦古文𣡌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95頁,第1行,第1字述
𣡌或從木辥聲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五葛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072頁,第5字許惟賢第472頁,第5字
《伐木》餘也。
段注《商頌傳》曰:櫱,餘也。《周南》傳曰:肄,餘也。斬而復生曰肄。按肄者,櫱之假借字也。韋昭曰:以株生日櫱。《方言》。烈枿餘也。陳鄭之閒曰枿。晉衞之閒曰烈。秦晉之閒曰肄,或曰烈。枿者亦櫱之異文。
從木。獻聲。
段注五葛切。十五部。按獻聲在十四部。合韵也。
《商書》曰:若顚木之有㽕𣡌。
段注《般庚》上文。今尚書作由櫱。本又作枿。馬云:顚木而肄生曰枿。
𣡌或從木。辥聲。
段注今《經典》用此字。
古文𣡌。從木無頭。
段注謂木秃其上而僅餘根株也。
亦古文𣡌。
段注從木𦍐聲也。𦍐者羍之或字。見《羊部》。《古文四聲韵》作𣖂。
(櫱子)。斫木無頭曰𣡌。庶子曰櫱子,即餘子(伐木餘也),當作𣡌,後孼作罪孼解,實即辥之音轉。《說文》「嶭,罪也」。櫱、孼、㜸同。
與支同義,故孼子即支子,當為櫱子。然孼字《說文》已有。
伐木餘也。古人稱庶子曰孽子,孽即櫱字(𣡌之或體)。櫱,餘也。妖孽=㜸,《漢書》中已有其字。罪孼=辥(《說文》:「嶭,罪也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