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82頁,第1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37頁,第2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83頁,第20字
义柝、𣟄𡘋同。詳柝字註。袁宏《漢書舊儀》:城門擊刁斗。【傳】五更衞士周廬擊𣔳。
注解
〔𣔳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𣔳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㡿。
| 简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9画 | 五笔 | syut |
| 繁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9画 | 仓颉 | ditu |
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9画 | 郑码 | ftuz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3533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282頁,第1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37頁,第2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83頁,第20字
义柝、𣟄𡘋同。詳柝字註。袁宏《漢書舊儀》:城門擊刁斗。【傳】五更衞士周廬擊𣔳。
〔𣔳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𣔳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㡿。
◎同“柝”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他各切頁碼第186頁,第7字續丁孫
異體柝
判也。从木㡿聲。《易》曰:「重門擊𣔳。」
附注段玉裁注:「土裂曰𡍩,木判曰𣔳……自專以𣔳為擊𣔳字,而𣔳之本義廢矣。」《集韻・鐸韻》:「𣔳,或作柝。」
卷别卷十一反切他作反頁碼第465頁,第2行,第2字述
判也。從木㡿聲。《易》曰:「重門擊𣔳。」
鍇注臣鍇曰:「柝亦𣔳也,故云判。《春秋左傳》曰:『魯擊柝聞於邾。』謂判兩木夾于門爲機,相擊以警夜也,今荒戍多叩鼓以持更,葢其遺象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他各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006頁,第3字許惟賢第444頁,第1字
判也。
段注土裂曰𡍩。木判曰𣔳。二字今可用。今人從手作拆。甚無謂也。自專以𣔳爲擊𣔳字。而𣔳之本義廢矣。
從木。㡿聲。
段注他各切。五部。按此古音也。以今語言讀之。則丑格切。
易曰:重門擊𣔳。
段注《繫辭傳》文。按𣟄下引易重門擊𣟄,𣟄之本義也。引經言轉注也。此引易擊𣔳者,𣟄之借字也。引經言假借也。易有異文。兼引之而六書明矣。
拆房屋當作斥,分柝當作柝。
他各切轉丑各切,乃舌頭轉舌上音也。
判也。土裂曰坼,木判曰柝。分柝係俗字=柝。拆房子之拆=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