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31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59頁,第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5頁,第31字
义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同「柝」。〇【按】《易・繫辭》、《春秋傳》、《周禮・天官》皆作柝;〈夏官・挈壷氏〉「凡軍事,縣壷以序聚𣝔」,〈秋官・野盧氏〉「若有賔客,則令守塗地之,人聚𣝔之」,皆作𣝔。
注解
〔𣝔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𣝔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槖。
| 简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14画 | 五笔 | sfps |
| 繁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14画 | 仓颉 | dgbd |
| 康熙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14画 | 郑码 | fbgf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3754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31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59頁,第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5頁,第31字
义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同「柝」。〇【按】《易・繫辭》、《春秋傳》、《周禮・天官》皆作柝;〈夏官・挈壷氏〉「凡軍事,縣壷以序聚𣝔」,〈秋官・野盧氏〉「若有賔客,則令守塗地之,人聚𣝔之」,皆作𣝔。
〔𣝔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𣝔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槖。
◎同“柝”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他各切頁碼第188頁,第14字續丁孫
異體𣝔
夜行所擊者。从木橐聲。《易》曰:「重門擊𣟄。」
附注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經傳亦以柝為之。」
卷别卷十一反切他作反頁碼第473頁,第5行,第1字述
夜行所擊者。從木橐聲。《易》曰:「重門擊𣟄。」
鍇注臣鍇按:今《周易》作柝,唯《周禮》作此𣟄字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他各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026頁,第3字許惟賢第452頁,第5字
行夜所擊木。
段注行夜各本譌夜行,木作者。今依衘覽正。行,去聲。巡也。《周禮》宮正。夕擊𣐼而比之。注云:莫行夜以比直宿者。俢閭氏。比國中宿互𣝔者。先鄭云:𣝔,謂行夜擊𣝔。《九家易》曰:𣐼者,兩木相擊以行夜也。《孟子》注云:𣐼,行夜所擊木也。《左傳》。賓將掫。注云:掫,行夜也。
從木。橐聲。
段注從橐者,葢虛其中則易響。今之㪣梆是也。他各切。五部。
易曰:重門擊𣟄。
段注注詳𣐼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