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巳集上部首:水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509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33頁,第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80頁,第9字
义《字彙補》:洭本字。《說文》:𣶕水,出桂陽廬聚山𣶕浦,爲桂水。隷省作洭。
注解
〔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𣶕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匩。
| 简体笔画 | 11画 | 部首 | 氵 | 部外 | 8画 | 五笔 | iabg |
| 繁体笔画 | 11画 | 部首 | 氵 | 部外 | 8画 | 仓颉 | esum |
| 康熙笔画 | 12画 | 部首 | 水 | 部外 | 8画 | 郑码 | vhzc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3D95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巳集上部首:水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509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33頁,第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80頁,第9字
义《字彙補》:洭本字。《說文》:𣶕水,出桂陽廬聚山𣶕浦,爲桂水。隷省作洭。
〔𣶕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𣶕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匩。
◎同“洭”。
卷别卷十一上反切去王切頁碼第361頁,第21字續丁孫
異體洭
水。出桂陽縣盧聚,山洭浦關爲桂水。从水匩聲。
附注姚文田、嚴可均校議:「山,當作出。」
卷别卷二十一反切區昌反頁碼第886頁,第7行,第1字述
水,出桂陽縣盧聚。山洭浦關爲桂水。從水匡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漢書》桂陽郡含洭縣洭水所出,東北如沅,又桂水出桂陽縣,東北入湘。
卷别卷十一上反切去王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2112頁,第1字許惟賢第922頁,第3字
洭水。出桂陽縣盧聚。南出洭浦關爲桂水。
段注縣字依《韵會》補。此水出桂陽郡桂陽縣。郡縣同名。故曰桂陽縣。如《邑部》鄏下云河南縣之例。南出二字,各本作山字。今依《水經》正。桂陽郡桂陽,二志同。今廣東廣州府連州州治,卽漢縣地也。《前志》桂陽下曰:洭水南至四會入鬱。過郡二。行九百里。二郡,桂陽南海也。《水經》曰:洭水,出桂陽縣盧聚。東南過含洭縣南。出洭浦關爲桂水。按《前志》南海中宿縣有洭浦關。酈注亦云尒。今志文關作官。桂陽下洭作匯。皆譌字也。今洭水出連山縣。東南流。經連州,英德縣,淸遠縣。合湞水。經三水縣至廣州府城西。入西江以入海。班所謂入鬱,今廣東之北江也。其出洭浦關,在今淸遠縣。酈氏曰:桂水者,洭之別名也。
从水。匩聲。
段注去王切。十部。按洭水亦曰湟水。《史記》。出桂陽。下匯水。滙者,洭之誤。《漢書》作下湟水。是也。酈氏引《山海經》湟水。今《山海經》云:潢水出桂陽西《北山》。東南注肄水。入敦浦西。潢者,湟之聲誤。敦者,郭之字誤。《水經注》引作郭浦。郭浦卽洭浦也。音相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