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巳集上部首:水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567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58頁,第2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07頁,第10字
音《集韻》:壁吉切,音必 —— 泉沸也。或省作㳼,亦作滭。
注解
〔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𤁭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𧤅。
| 简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氵 | 部外 | 15画 | 五笔 | iake |
| 繁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氵 | 部外 | 15画 | 仓颉 | eimb |
| 康熙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水 | 部外 | 15画 | 郑码 | vhrl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406D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巳集上部首:水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567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58頁,第2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07頁,第10字
音《集韻》:壁吉切,音必 —— 泉沸也。或省作㳼,亦作滭。
〔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上,康熙部首是水部。
〔𤁭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氵、𧤅。
◎同“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