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補遺・戌集部首:面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54頁,第2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72頁,第2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75頁,第37字
义《說文長箋》:面本字。
注解
〔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戌集,康熙部首是面部。
〔𠚑〕字下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𦣻、凵。
| 简体笔画 | 9画 | 部首 | 凵 | 部外 | 7画 | 五笔 | dhbk |
| 繁体笔画 | 9画 | 部首 | 凵 | 部外 | 7画 | 仓颉 | umbu |
| 康熙笔画 | 9画 | 部首 | 面 | 部外 | 7画 | 郑码 | anzi |
| 字形分析 | 下包围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0691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補遺・戌集部首:面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54頁,第2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72頁,第2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75頁,第37字
义《說文長箋》:面本字。
〔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戌集,康熙部首是面部。
〔𠚑〕字下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𦣻、凵。
◎同“面”。
卷别卷九上反切彌箭切頁碼第295頁,第2字續丁孫
異體𠚑、面
顏前也。从𦣻,象人面形。凡面之屬皆从𡇢。
附注李孝定《甲骨文字集釋》:「栔文从目,外象面部匡廓之形,蓋面部五官中最足引人注意者莫過於目,故面字从之也。篆文从𦣻,則从囗無義可說,乃从目之譌。」
卷别卷十七反切弭釧反頁碼第737頁,第5行,第1字述
顏前也。從𦣻,象人面形。凡面之屬,皆從面。
鍇注臣鍇曰:「顏,額也。」
卷别卷九上反切彌箭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1687頁,第2字許惟賢第740頁,第1字
顏前也。
段注顏者,兩眉之中閒也。顏前者謂自此而前則爲目,爲鼻,爲目下,爲頰之閒,乃正鄉人者。故與背爲反對之偁。引伸之爲相鄉之偁。又引伸之爲相背之偁。易窮則變。變則通也。凡言面縛者,謂反背而縛之。偭从面。
从𦣻。象人面形。
段注謂囗也。左象面。彌箭切。十四部。
凡面之屬皆从面。
本訓面,又訓背。偭縛,背縛也。《離騷》「偭規矩」亦訓背。
甲骨文之,以局部之眼代表整體的五官,加以臉部的邊緣,以像臉孔的樣子,形義契合。戰國文字作
,改以「?」代眼,?義為人頭,更能顯示臉孔的意思。篆文
,承自戰國文字之形,顯而易見。字經隸書,形變作
、
,頗失其形。楷書沿隸書第二例以定體。以上諸形,自戰國文字始,由成文的「?」加不成文的實象「
」而成。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