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備考・巳集部首:犬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19頁,第7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06頁,第3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76頁,第69字
义《篇海類編》:同「獒」。
注解
〔𤢝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巳集,康熙部首是犬部。
〔𤢝〕字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𢾕、犬。
| 简体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犬 | 部外 | 13画 | 五笔 | bmyd |
| 繁体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犬 | 部外 | 13画 | 仓颉 | ukik |
| 康熙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犬 | 部外 | 13画 | 郑码 | zigs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489D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備考・巳集部首:犬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19頁,第7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06頁,第3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76頁,第69字
义《篇海類編》:同「獒」。
〔𤢝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巳集,康熙部首是犬部。
〔𤢝〕字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𢾕、犬。
◎同“獒”。
卷别卷十上反切五牢切頁碼第330頁,第4字續丁孫
異體獒
犬如人心可使者。从犬𢾍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公嗾夫獒。」
附注段玉裁改「如」為「知」。
卷别卷十九反切顏叨反頁碼第808頁,第7行,第2字述
犬如人心可使者。從犬敖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公嗾夫獒。」
鍇注臣鍇按:《爾雅》:「狗四赤爲獒。」
卷别卷十上反切五牢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1896頁,第3字許惟賢第828頁,第10字
犬知人心可使者。
段注知一作如。《公羊傳》曰:靈公有周狗謂之獒。何注。周狗,可以比周之狗。所指如意者。按周狗《爾雅》注及《博物志》或譌作害狗。不可爲據也。《釋嘼》曰:犬高四尺曰獒。
从犬。敖聲。
段注五牢切。二部。
《春秋傳》曰:公嗾夫獒。
段注宣六年《左傳》文。
周狗者,忠心為周。
其本訓為犬高四尺。「犬知人心可使者」云云,因《公羊傅》有「周狗」之稱而云。然非本義也。
周狗也。忠心為周,周狗,忠狗也。
周狗,忠狗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