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徐铉 (宋)
匚
受物之器。象形。凡匚之屬皆从匚。讀若方。
𠥓
籒文匚。
附注高鴻縉《中國字例》:「匚為竹器,其形長方,周淺……匚,古亦假為方,又為報祭之報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徐锴 (南唐)
受物之器。象形。凡匸之屬,皆從匸。讀若方。
鍇注臣鍇曰:「正三方也。」
籒文匸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段玉裁 (清代)
受物之器。
段注此其器葢正方。文如此作者,横視之耳。直者其底。横者其四圍。右其口也。《廣韵》曰:或曰受一斗曰匚。按《囗部》云:囿,規也。今人皆作圜,作圓。方,本無正字。故自古叚方爲之。依字,匚有榘形。固可叚作方也。
象形。凡匚之屬皆从匚。讀若方。
段注府良切。十部。
籒文匚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章太炎 (近代)
朱一受物之器。引申為方圓之方。方技亦當作匚,因能製物器也,故漢有尚方官。又引申為處方。
朱二乃矩之尺寸形,匠人用矩,故亦从匚。
錢一引申為圓、匚技(因能製器也),又引申為製器者之稱,故漢有尚匚官(製器之官也)。又引申為地匚(?)。故匚圓—尚匚—匚技—醫匚(?)。
錢二受物之器也。引申為匚圓字。方技亦當作匚,因能製器也,故汉有尚方官。再引申為處方。
字形解说
甲骨文二例,上、下像方器的邊緣,右像器底,左像器口,正像方形受物的器皿。金文收了左、右不同的匚形,音、義沒變,篆文、籀文之形由此承繼而來,都是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字經隸書,偏旁作
,楷書沿之而定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