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未集中部首:缶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259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46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09頁,第32字
义同䍎 —— 《類篇》作𦉙。詳䍎字註。
注解
〔𦉙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中,康熙部首是缶部。
〔𦉙〕字拼音是bi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缶、廌。
| 简体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缶 | 部外 | 13画 | 五笔 | rmyo |
| 繁体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缶 | 部外 | 13画 | 仓颉 | ouixf |
| 康熙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缶 | 部外 | 13画 | 郑码 | mazu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6259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未集中部首:缶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259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46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09頁,第32字
义同䍎 —— 《類篇》作𦉙。詳䍎字註。
〔𦉙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中,康熙部首是缶部。
〔𦉙〕字拼音是bi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缶、廌。
◎同“䍎”。
卷别卷五下反切作甸切頁碼第167頁,第17字續丁孫
異體𦉙
瓦器也。从缶薦聲。
卷别卷十反切失見反頁碼第418頁,第1行,第2字述
瓦器也。從缶薦聲。
卷别卷五下反切作甸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899頁,第4字許惟賢第398頁,第10字
瓦器也。
段注《詩・斯干》。乃生女子。載弄之瓦。傳曰:瓦,紡專也。箋云:紡專,習其壹所有事也。案專同塼。紡專,《正義》不言何物。《廣韵》卄二霰云:䍎,紡錘。《集韵》霰韵云:䍎,一曰紡甎。然則婦人撚綫錘頭。古用塼爲之。婦人所重者紡績。故箋云習其壹意於所有事也。許云瓦器。渾言之。未及詳說耳。紡錘下垂。如戈鐏之在底。故其字亦七鈍切。
从缶。薦聲。
段注作甸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