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備考・未集部首:肉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32頁,第5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13頁,第5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67頁,第17字
义《奚韻》:同「腳」。
注解
〔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未集,康熙部首是肉部。
〔𦛶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肉、却。
| 简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月 | 部外 | 9画 | 五笔 | mwwb |
| 繁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月 | 部外 | 9画 | 仓颉 | obgil |
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肉 | 部外 | 9画 | 郑码 | ldzy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66F6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備考・未集部首:肉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32頁,第5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13頁,第5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967頁,第17字
义《奚韻》:同「腳」。
〔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未集,康熙部首是肉部。
〔𦛶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肉、却。
◎同“脚”。
卷别卷四下反切居勺切頁碼第130頁,第28字續丁孫
異體脚、𦛶
脛也。从𠕎卻聲。
卷别卷八反切己藥反頁碼第337頁,第4行,第2字述
脛也。從肉卻聲。
卷别卷四下反切居勺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679頁,第3字許惟賢第303頁,第1字
脛也。
段注《東方朔傳》曰:結股腳。謂跪坐之狀。股與腳以厀爲中。腳之言卻也。凡卻步必先脛。
从肉。卻聲。
段注居勺切。五部。
脚,脚胫。字形采用“肉(月)”作边旁,采用“卻”作声旁。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,左「肉」右「卻」。篆文從肉、卻聲。從「肉」,表示與人或動物有關;「卻」表示音讀,也兼有退卻在後的意思。古人跪坐,腳退卻在後。楷書從篆文來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規範字作「脚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