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申集中部首:虫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628頁,第2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98頁,第3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073頁,第21字
义《五音篇海》同「蟘」。〇【按】卽蟘字譌文。
注解
〔𧑰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中,康熙部首是虫部。
〔𧑰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虫、、貝。
| 简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虫 | 部外 | 12画 | 五笔 | jf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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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康熙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虫 | 部外 | 12画 | 郑码 | ibhl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7470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申集中部首:虫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628頁,第2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98頁,第3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073頁,第21字
义《五音篇海》同「蟘」。〇【按】卽蟘字譌文。
〔𧑰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中,康熙部首是虫部。
〔𧑰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虫、、貝。
◎同“蟘”。
卷别卷十三上反切徒得切頁碼第441頁,第27字續丁孫
異體𧎢、𧑰
蟲,食苗葉者。吏乞貸則生蟘。从虫从貸,貸亦聲。《詩》曰:「去其螟蟘。」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作𧈩,非是。
附注「貸」與「蟘」,《段注》、《句讀》認為分別應作「貣」與「𧎢」。
卷别卷二十五反切徒得切頁碼第1044頁,第4行,第1字述
蟲,食苗葉者。吏乞貸則生蟘。從虫從貸,貸亦聲。《詩》曰:「去其螟蟘。」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作𧈩,非是。
卷别卷十三上反切徒得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2656頁,第3字許惟賢第1155頁,第9字
蟲食苗葉者。
段注見《爾雅》、《毛傳》。
吏气貣則生𧎢。
段注貣各本作貸。今正。气,貣皆求也。《貝部》曰:貣從人求物也。冥螟,貣𧎢皆曡韵。《左傳》曰:妖由人興也。人無釁焉。妖不自作。故螟,𧎢,蟊之害皆由吏。《鄭箋・大田》云:明君以正己而去之。正己可去,則不正可招。李巡,孫炎皆謂由政所致也。
从虫貣。貣亦聲。
段注各本篆作蟘。解作从虫貸,貸亦聲。今正。徒得切。一部。叚螣字爲之。一部與六部合聲也。
詩曰:去其螟𧎢。
段注《小雅・大田》文。今詩作螣。叚借字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