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酉集上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11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76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51頁,第19字
义《說文》講本字。
注解
〔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𧪸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、冉。
| 简体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0画 | 五笔 | yfbf |
| 繁体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0画 | 仓颉 | yrtmb |
| 康熙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0画 | 郑码 | selb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7AB8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酉集上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11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76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51頁,第19字
义《說文》講本字。
〔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𧪸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、冉。
◎同“讲”。
卷别卷三上反切古項切頁碼第72頁,第11字續丁孫
異體講
和解也。从言冓聲。
卷别卷五反切干項反頁碼第203頁,第4行,第1字述
和解也。從言冓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古人言講解猶和解也。」
卷别卷三上反切古項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379頁,第3字許惟賢第171頁,第2字
和解也。
段注和當作龢。不合者調龢之,紛糾者解釋之是曰講。易曰:君子以朋友講習。《史記・虞卿・甘茂》二傳,《漢書・項羽傳》皆假媾爲講。古音同也。
从言。冓聲。
段注古項切。古音在四部。
或口說不可稱,講,習也。
「學之不講」,講武。講,習也。講,和解也。」⑴或謂口說不可稱;講,習也。⑵○不憭。
「學之不講」。講武,講,習也;講,和解也。
讲,谈和,议和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“冓”作声旁。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篆文從言、冓聲。隸書、楷書同。「講」的本義是和解,因此從「言」為義符,表示雙方用言語進行和談。「冓」聲有兼義的功能,依《說文》,「冓」的本義是「交積材(就是把木頭交叉堆積在一塊兒)」,引申有「交互」的意思,「和解」必需交互溝通,把彼此的希望、條件提出來,互相協調,因此「講」從「冓」聲有兼義功能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