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酉集上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11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77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51頁,第21字
义《說文》論本字。
注解
〔𧪺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𧪺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亼、。
| 简体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0画 | 五笔 | YWGK |
| 繁体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0画 | 仓颉 | yroml |
| 康熙笔画 | 17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0画 | 郑码 | sobk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7ABA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酉集上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11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77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51頁,第21字
义《說文》論本字。
〔𧪺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𧪺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亼、。
◎同“论”。
卷别卷三上反切盧昆切頁碼第70頁,第4字續丁孫
異體論
議也。从言侖聲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論以侖會意……當云从言、侖,侖亦聲。」
卷别卷五反切盧屯反頁碼第197頁,第5行,第1字述
議也。從言侖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通論詳矣。」
卷别卷三上反切盧昆切古音第十三部頁碼第364頁,第7字許惟賢第164頁,第3字
議也。
段注論以侖會意。《亼部》曰:侖。思也。《龠部》曰:侖,理也。此非㒳義。思如《玉部》䚡理,自外可以知中之䚡。《靈臺》。於論𡔷鍾。毛曰:論,思也。此正許所本。詩於論正侖之假借。凡言語循其理,得其宜謂之論。故孔門師弟子之言謂之《論語》。皇侃依俗分去聲平聲異其解。不知古無《異義》。亦無平去之別也。《王制》。凡制五㓝。必卽天論。《周易》。君子以經論。《中庸》。經論天下之大經。皆謂言之有倫有脊者。許云:論者,議也。議者,語也。似未盡。
从言。侖聲。
段注當云从言侖,侖亦聲。盧昆切。十三部。
古論語字,恐只作侖,侖,理也,與倫近,天倫者,自然之條理也。漢人凡取決(殺)亦曰論(理也)。
古論語字恐只作侖。侖,理也。漢人凡取決(殺)亦曰論(理也)。
古論語字恐只作侖。侖,理也。漢人凡取決(殺)亦曰論。
论,辨析证明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“侖”作声旁。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從言、侖聲。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「論」的本義是「議論」,議論要用言語,所以從「言」為義符;聲符為「侖」,「侖」有條理的意思,「議論」要合條理,因此從「侖」聲有兼義的功能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