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酉集上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30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85頁,第1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60頁,第10字
义《說文》議本字。
注解
〔𧭖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𧭖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艹、土、我。
| 简体笔画 | 20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3画 | 五笔 | yaf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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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康熙笔画 | 21画 | 部首 | 言 | 部外 | 13画 | 郑码 | semh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7B56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酉集上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30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85頁,第1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60頁,第10字
义《說文》議本字。
〔𧭖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𧭖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艹、土、我。
◎同“议”。
卷别卷三上反切宜寄切頁碼第70頁,第5字續丁孫
異體議
語也。从言義聲。
附注段玉裁本據《韻會》尚有「一曰謀也」。又注:「當云从言、義,義亦聲。」沈濤古本考:「《御覽》五百九十五《文部》引作『議,語也』,又曰『論難也』。是古本尚有『一曰論難也』五字,今奪。」
卷别卷五反切魚智反頁碼第197頁,第5行,第2字述
語也。從言義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定事之宜也。」
卷别卷三上反切宜寄切古音第十七部頁碼第365頁,第1字許惟賢第164頁,第4字
語也。
段注上文云論難曰語。又云語,論也。是論議語三字爲與人言之稱。按許說未盡。議者,誼也。誼者,人所宜也。言得其宜之謂議。至於詩言岀入風議,《孟子》言處士横議,而天下亂矣。
一曰謀也。
段注《韵會》引有此四字。
从言。義聲。
段注當云从言義,義亦聲。宜寄切。古音在十七部。
议,讨论。字形采用“言”作边旁,采用“义”作声旁。
金文從言、義聲。戰國文字、篆文、隸書、楷書同。字從「言」為義符,表示與言語有關的動作;從「義」為聲符,應該有兼義的功能,依《說文》,「義」字本義為「己之威儀也」,不過,文獻中「義」字多為合宜之事、正理、法則等意義,此義與「議」之「討論、商量」義關係密切,討論、商量必需合宜,追求正理,故「議」從「義」聲當有兼義功能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