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酉集中部首:貝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91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08頁,第1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5頁,第3字
音《說文》 —— 昨則切 —— 敗也。从戈,則聲。《類篇》:隷作賊。詳賊字註。
注解
〔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𧵪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貝、戈、刀。
| 简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貝 | 部外 | 6画 | 五笔 | mav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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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貝 | 部外 | 6画 | 郑码 | lohy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7D6A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酉集中部首:貝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91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08頁,第1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5頁,第3字
音《說文》 —— 昨則切 —— 敗也。从戈,則聲。《類篇》:隷作賊。詳賊字註。
〔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𧵪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貝、戈、刀。
◎同“贼”。
卷别卷十二下反切昨則切頁碼第421頁,第8字續丁孫
異體賊
敗也。从戈則聲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此云則聲。《貝部》(按:貝應作攴》又云:『敗賊皆从貝會意。』據从貝會意之云,是𧵪字為用戈若刀毀具會意,而非形聲也,說稍不同。以周公《誓》、《命》言,則用戈毀則,正合會意。今字从戎作賊。」
卷别卷二十四反切殘忒反頁碼第1006頁,第4行,第3字述
敗也。從戈則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敗猶害也。」
卷别卷十二下反切昨則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2519頁,第2字許惟賢第1095頁,第4字
敗也。
段注敗者,毁也。毁者,缺也。《左傳》。周公作誓命曰:毁則爲賊。又叔向曰:殺人不忌爲賊。
从戈。則聲。
段注此云則聲。《貝部》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。據从貝會意之云,是𧵪字爲用戈若刀毁貝。會意而非形聲也。說稍不同。以周公誓命言。則用戈毁則,正合會意。昨則切。一部。今字从戎作賊。
从戈則聲,則亦刑也,
从戈則聲。則,等畫也。《墨子》有「則刑」。
贼,残毁财物。字形采用“贝”作边旁,“则”作声旁。
始見金文。西周厲王時的〈散氏盤〉字從戈、則聲。字形延伸至戰國文字和篆文均無異。《說文》:「賊,敗也。」段注:「敗者,毀也。毀者,缺也。《左傳》:『周公作〈誓命〉曰:毀則為賊。』今字从戎作賊。」隸楷字形均訛從貝、從戎,會意。段注所謂:「〈貝部〉又云,敗、賊皆从貝會意。是字為用戈若刀毀貝,會意而非形聲也。」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