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備考・酉集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47頁,第1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21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68頁,第6字
义《五音篇海》:與𨝋同。
注解
〔𨝠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酉集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𨝠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祭、邑。
| 简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阝 | 部外 | 16画 | 五笔 | wfic |
| 繁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阝 | 部外 | 16画 | 仓颉 | bfrau |
| 康熙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邑 | 部外 | 16画 | 郑码 | rsjy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8760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備考・酉集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47頁,第1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21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68頁,第6字
义《五音篇海》:與𨝋同。
〔𨝠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酉集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𨝠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祭、邑。
◎同“𨝋”。
卷别卷六下反切側介切頁碼第208頁,第8字續丁孫
異體𨝋
周邑也。从邑祭聲。
卷别卷十二反切側戒反頁碼第533頁,第3行,第2字述
周邑。從邑祭聲。
鍇注臣鍇按:春秋𨝋公,周公之子所封。又《春秋釋例》:鄭地祭在陳畱長垣縣北祭城。
卷别卷六下反切側介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148頁,第2字許惟賢第506頁,第2字
周邑也。
段注《左傳》曰:凡蔣邢茅胙祭。周公之胤也。按《春秋經》、《左傳》、《國語》、《史記》、《逸周書》、《竹書紀年》。凡云祭伯,祭公謀父,字皆作祭。惟《穆天子傳》云𨝋父。注云:𨝋父,𨝋公謀父。𨝋者本字。祭者假借字。韋注《國語》云:祭,畿內之國。周公之後也。爲王卿士。謀父字也。是則𨝋本《西都》畿內邑名。至東周時。隱元年祭伯來。莊卄三年祭叔來聘。尚仍其《西都》舊偁。許云周邑,系諸河南河內之閒。其諸東都亦有𨝋與。抑如鄭之仍舊偁與。
从邑。祭聲。
段注側介切。十五部。《禮記》葉公之《顧命》。以《周書》祭公解正之。葉乃祭之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