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丑集上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67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02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0頁,第1字
义《正字通》:俗嘗字。
注解
〔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𠹉〕字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𫩠、𠃊、日。
| 简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0画 | 五笔 | ipkj |
| 繁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0画 | 仓颉 | fbvra |
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0画 | 郑码 | kojk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中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0E49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丑集上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67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02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0頁,第1字
义《正字通》:俗嘗字。
〔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𠹉〕字上中下结构,可拆字为𫩠、𠃊、日。
◎同“嘗”。
卷别卷五上反切市羊切頁碼第152頁,第9字續丁孫
異體𠹉、𡮢、甞
口味之也。从𠤔尙聲。
卷别卷九反切射強反頁碼第387頁,第5行,第2字述
口味之也。從旨尚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口試其味也。」
卷别卷五上反切市羊切古音第十一部頁碼第807頁,第3字許惟賢第359頁,第4字
口味之也。
段注引伸凡經過者爲嘗。未經過爲未嘗。
从旨。尙聲。
段注市羊切。十部。
已嘗過也,故引申為經過。
未嘗乃未曾之借,曾乃尚之借。
口味之也。由已嘗過之義引申為經過之義。
尝,亲口品味食物的味道。字形采用“旨”作边旁,采用“尚”作声旁。
從金文到楷書,嘗字字形都是從旨、尚聲。從旨,指品嚐甘美滋味;從尚,表示音讀。從旨、尚聲,表示品嘗甘美食物的滋味。後來引申為試探、經歷、曾經等意義,而轉注為從口、嘗聲的「嚐」字以保留本義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