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補遺・丑集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13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48頁,第4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5頁,第67字
义《說文》嗼作𠻶。
注解
〔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丑集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𠻶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𦱤。
| 简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0画 | 五笔 | kaja |
| 繁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0画 | 仓颉 | rtat |
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0画 | 郑码 | jeke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0EF6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補遺・丑集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13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48頁,第4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5頁,第67字
义《說文》嗼作𠻶。
〔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丑集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𠻶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𦱤。
◎同“嗼”。
卷别卷二上反切莫各切頁碼第44頁,第30字續丁孫
異體嗼
𡧯也。从口𦶛聲。
卷别卷三反切門落反頁碼第134頁,第7行,第1字述
𠴫嗼也。從口莫聲。
卷别卷二上反切莫各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242頁,第5字許惟賢第107頁,第14字
𠴫嗼也。
段注按《歺部》云寂㱳。義略同。《爾雅・釋詁》曰:嗼,定也。呂覽首時篇嗼然。高注。嗼然,無聲也。今《毛詩》。求民之莫。毛曰:莫,定也。又貉其德音。《左傳》、《韓詩》貉皆作莫。韓云:莫,定也。
从口。莫聲。
段注莫各切。五部。《玉篇》亾格切。
與寞同,定也。「求民之莫」亦訓定,乃嗼之假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