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戌集下部首: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387頁,第2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15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09頁,第30字
音《說文》飄本字,从風,㶾聲。
注解
〔𩙞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下,康熙部首是風部。
〔𩙞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𤐫、風。
| 简体笔画 | 27画 | 部首 | 風 | 部外 | 18画 | 五笔 | wftj |
| 繁体笔画 | 27画 | 部首 | 風 | 部外 | 18画 | 仓颉 | hfhni |
| 康熙笔画 | 27画 | 部首 | 風 | 部外 | 18画 | 郑码 | nbuq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965E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戌集下部首: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387頁,第2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15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09頁,第30字
音《說文》飄本字,从風,㶾聲。
〔𩙞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下,康熙部首是風部。
〔𩙞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𤐫、風。
◎同“飘”。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撫招切頁碼第449頁,第7字續丁孫
異體飄、飃
回風也。从風𤐫聲。
卷别卷二十五反切撫招切頁碼第1056頁,第5行,第2字述
回風也。從風㶾聲。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撫招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2708頁,第6字許惟賢第1178頁,第6字
回風也。
段注回者,般旋而起之風。《莊子》所謂羊角。司馬云:風曲上行若羊角也。《釋天》云:迴風爲飄。《匪風・毛傳》同。按《何人斯》傳曰:飄風,暴起之風。依文爲義。故不云回風。
从風。𤐫聲。
段注撫招切。二部。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《說文‧風部》:「,回風也。从風、票聲。」隸變作「飄」,從風,表示與風之狀態相關;從票,表示音讀,兼表「輕」之義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。臺灣教育部標準字作「飄」,規範字作「飘」,偏旁類推,風改為「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