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亥集上部首: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464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48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43頁,第13字
义《正字通》:骪字之譌。
注解
〔𩨖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上,康熙部首是骨部。
〔𩨖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骨、卂。
| 简体笔画 | 12画 | 部首 | 骨 | 部外 | 3画 | 五笔 | menf |
| 繁体笔画 | 12画 | 部首 | 骨 | 部外 | 3画 | 仓颉 | bbnj |
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骨 | 部外 | 3画 | 郑码 | lwye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9A16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亥集上部首: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464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48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43頁,第13字
义《正字通》:骪字之譌。
〔𩨖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上,康熙部首是骨部。
〔𩨖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骨、卂。
◎同“骫”。
卷别卷四下反切於詭切頁碼第129頁,第9字續丁孫
異體骫、𩨖
骨耑骫奊也。从骨丸聲。
附注王筠句讀:「當作骨曲骫奊也。」
卷别卷八反切醖累反頁碼第332頁,第7行,第2字述
骨耑骫奊也。從骨、丸。
鍇注臣鍇曰:「丸,屈也。又,《韓詩傳》『委』作此。又,《楚辭》:『林木茂骫。』謂木槃曲也。」
卷别卷四下反切於詭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665頁,第1字許惟賢第296頁,第4字
骨耑骫奊也。
段注《夨部》奊下曰:頭衺骫奊態也。《招隱士》曰:林木茷骫。王注。枝條盤𥾍也。枚皋傳。其文骫骳。曲隨其事。皆得其意。師古曰:骫骳猶言屈曲也。然則骫奊者,謂屈曲之狀。骫字廁於此者,統人及禽獸之骨言。
从骨。丸聲。
段注於詭切。十六部。按丸聲在十四部。此合韵也。
骫【委】委曲之委本字即骫。
委曲之委當作骫。「骫法」,曲法也。
委曲=骫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