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亥集上部首:鬥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487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57頁,第4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54頁,第53字
义《九經字樣》:鬭,隷省作𩰖。《集韻》:俗作𩰖,非㊟〔俗作𨶜,非〕。
注解
〔𩰖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上,康熙部首是鬥部。
〔𩰖〕字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鬥、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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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:正文・亥集上部首:鬥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487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57頁,第4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54頁,第53字
义《九經字樣》:鬭,隷省作𩰖。《集韻》:俗作𩰖,非㊟〔俗作𨶜,非〕。
〔𩰖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上,康熙部首是鬥部。
〔𩰖〕字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鬥、𧯞。
◎同“鬥”。
卷别卷三下反切都豆切頁碼第88頁,第10字續丁孫
異體鬬、𩰖、𨷖
遇也。从鬥斲聲。
卷别卷六反切當豆反頁碼第242頁,第5行,第1字述
遇也。從鬥斵聲。
鍇注臣鍇按:《孟子》曰:「鬨小鬭也。」
卷别卷三下反切都豆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453頁,第6字許惟賢第204頁,第8字
遇也。
段注㬪韵。凡今人云鬭接者,是遇之理也。《周語》。穀雒鬭。將毁王宫。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爲一也。古凡鬭接用鬭字。鬥爭用鬥字。俗皆用鬭爲爭競而鬥廢矣。
从鬥。斲聲。
段注都豆切。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