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補遺・丑集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13頁,第3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48頁,第6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6頁,第15字
义《字彙補》:與否同。《說文》:相與語,唾而不受也。
注解
〔𡃠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丑集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𡃠〕字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㰯、咅。
| 简体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6画 | 五笔 | gkuk |
| 繁体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6画 | 仓颉 | moytr |
| 康熙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6画 | 郑码 | ajsj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10E0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補遺・丑集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13頁,第3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48頁,第6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46頁,第15字
义《字彙補》:與否同。《說文》:相與語,唾而不受也。
〔𡃠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丑集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𡃠〕字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㰯、咅。
◎同“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