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丑集上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13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78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05頁,第23字
音《集韻》:沽紅切,音公。《玉篇》:衆口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:職容切;《集韻》:諸容切,𡘋音鍾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訟,古作㕬。註詳言部四畫。
注解
〔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㕬〕字拼音是sò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公。
| 简体笔画 | 7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4画 | 五笔 | kwcy |
| 繁体笔画 | 7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4画 | 仓颉 | rci |
| 康熙笔画 | 7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4画 | 郑码 | jozs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AU+356C | 四角 | 68032 | ||
卷别:正文・丑集上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13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78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05頁,第23字
音《集韻》:沽紅切,音公。《玉篇》:衆口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:職容切;《集韻》:諸容切,𡘋音鍾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訟,古作㕬。註詳言部四畫。
〔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㕬〕字拼音是sò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公。
1.同“讼”。
2.拼音sòn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