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37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62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8頁,第27字
义同「檇」。《春秋傳》〔註〕:敗吳檇李。檇同「㰎」。
注解
〔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㰎〕字拼音是zu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嶲。
| 简体笔画 | 20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16画 | 五笔 | smwm |
| 繁体笔画 | 20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16画 | 仓颉 | duos |
| 康熙笔画 | 20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16画 | 郑码 | fliy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AU+3C0E | 四角 | 42927 | ||
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37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62頁,第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08頁,第27字
义同「檇」。《春秋傳》〔註〕:敗吳檇李。檇同「㰎」。
〔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㰎〕字拼音是zu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嶲。
◎同“槜”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遵爲切頁碼第193頁,第3字續丁孫
異體㰎
以木有所擣也。从木雋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越敗吳於檇李。」
卷别卷十一反切子堆反頁碼第494頁,第2行,第1字述
以木有所擣也。從木雋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越敗於檇李。」
鍇注臣鍇按:杜預《春秋釋例》曰:「今郡嘉興醉李城也。」
卷别卷六上反切遵爲切古音第十三、十五部頁碼第1071頁,第2字許惟賢第471頁,第5字
㠯木有所擣也。
段注宋永嘉戴侗曰:今人猶有此語。
從木。雋聲。
段注遵爲切。按當從《廣韵》將遂切。古音在十三十五部也。《公羊傳》作醉李。
《春秋傳》曰:越敗吳於檇李。
段注定公十四年事。檇李,地名。杜預曰:吳郡嘉興縣南醉李城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