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戌集上部首: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158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19頁,第3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07頁,第23字
义《字彙》:古文證字。〇【按】古文無䥌。互詳𨧭字註。
注解
〔䥌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䥌〕字拼音是zhè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宀、昍、金。
| 简体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金 | 部外 | 11画 | 五笔 | pjjq |
| 繁体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金 | 部外 | 11画 | 仓颉 | jaac |
| 康熙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金 | 部外 | 11画 | 郑码 | wdkp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AU+494C | 四角 | 30109 | ||
卷别:正文・戌集上部首: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158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19頁,第3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07頁,第23字
义《字彙》:古文證字。〇【按】古文無䥌。互詳𨧭字註。
〔䥌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䥌〕字拼音是zhè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宀、昍、金。
◎同“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