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寅集上部首: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681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88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226頁,第5字
义俗寇字。
注解
〔𡨥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宀部。
〔𡨥〕字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完、攵。
| 简体笔画 | 11画 | 部首 | 宀 | 部外 | 8画 | 五笔 | pfq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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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:正文・寅集上部首: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681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88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226頁,第5字
义俗寇字。
〔𡨥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宀部。
〔𡨥〕字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完、攵。
◎同“寇”。
卷别卷三下反切苦候切頁碼第98頁,第22字續丁孫
異體宼、冦
暴也。从攴从完。
鉉注徐鍇曰:「當其完聚而欲寇之。」
附注容庚《金文編》:「从人从攴在宀下,會意。」
卷别卷六反切可候反頁碼第263頁,第2行,第1字述
暴也。從攴、完。
鍇注臣鍇曰:「當其完聚而欲寇之也。」
卷别卷三下反切苦𠊱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498頁,第5字許惟賢第223頁,第8字
暴也。
段注暴當是《夲部》之曓。暴疾之字引伸爲暴亂也。
从攴完。
段注此與敗賊同意。苦𠊱切。四部。
寇, * 。字形采用“攴、完”会义。
甲骨文作,結構未詳。金文二例,第二例由「攴」、「完」二字構成。從攴,示破壞之義。從完,示完全、完整之義。會二字得凶暴、殘暴之義。第一例從攴、從完省會意。戰國文字二例,前例從戈、從完會意。從戈,示暴力之義;後例承自金文第二例。篆文承自戰國文字第二例。隸書承自篆文,所從攴,隸變作「攵」。楷書承自篆文而定體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