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未集上部首: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52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02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62頁,第21字
音《集韻》:千廉切,音籖。《博雅》:簽籯,籠也。
义又,《篇海》:簽書文字也。
注解
〔簽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簽〕字拼音是qiā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僉。
〔簽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iān] ⑴ 见“签”。
| 简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竹 | 部外 | 13画 | 五笔 | twgi|twgg |
| 繁体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竹 | 部外 | 13画 | 仓颉 | homm |
| 康熙笔画 | 19画 | 部首 | 竹 | 部外 | 13画 | 郑码 | mobv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基本区U+7B7E | 四角 | 88109 | ||
| 起名寓意 | 指签名、签证、标签。标志,写,签名。 | ||||||
卷别:正文・未集上部首: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52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902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62頁,第21字
音《集韻》:千廉切,音籖。《博雅》:簽籯,籠也。
义又,《篇海》:簽書文字也。
〔簽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簽〕字拼音是qiān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僉。
〔簽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iān] ⑴ 见“签”。
①亲自写姓名或画上符号。~名。~字。~到。~发。~收。~署。~押。~订。
②简要地写出意见。~注。~呈。~证。
③用竹木等物做成的细棍或片状物。牙~儿。
④书册里作标志的纸片或其他物体上作标志的东西。书~。标~。
⑤粗粗地缝合起来。
⑥用于占卜或赌博的细长竹片或细棍。~筒。求~。
动词
1.形声。从竹,佥声。本义:署名押字。
2.同本义 。
sign one's name on;
请你签个字;签合同;签押房(官员批阅公文的地方);签任(受签署任用的人;官吏)
3.用简单的文字拟具意见 。
make brief comments on a document;
签揭(贴签写出要点);签贴(签注意见贴在正文上的字条)
4.粗粗地缝合起来 。
tack;
把袖口签上。
5.引,导引 。
lead;
签合(导引会合);签河(为分水护堤而开筑的引河)
6.下令征调 。
call up;
签军(战时征调兵员)
7.刺;插 。
stick;
签钉(栽插)
名词
1.旧时官府交给差役拘捕犯人的片状凭证,多用竹、木做成 。
bamboo slips;
朱签;火签;签军(金元时一遇战事,多强迫汉人壮男当兵,因非正军,只服苦役,称为“签军”);签解(持签牌押送);签票(旧时官府交给差役拘捕犯人的凭证)
2.公文体制的一种。
a kind of document;
3.签子 pick, slender pointed pieces of bamboo,wood or iron wire。一种用竹木或铁丝制成的尖细棍子。亦用作量词,犹串。
签堤(用竹桩加固的防水堤)
名词
1.标识,标签。
label;
籤,验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记识曰籤。与检略同。 —— 《通俗文》
书签;签题(书册的标签);签筹(古代滴水计时器中指示时刻的指针);标签;浮签;签帙(标签和书套);签轴(加有标签便于检取的卷轴);签牌(标签)
2.漏箭 bamboo slip,古代漏壶上记时的竹签,上有刻度。
签筹(更筹,古代计时报更的竹签);签声(古代晚间报更时,更签掷地的响声)
3.古代官府拘捕、惩罚犯人的凭证 a kind of document。以竹片制成,上有文字等标记。
签疏(签呈和疏奏);签票(捕人的文书);签告(经检复后发给的授职证书)
4.寺庙中求神占卜凶吉所用的竹片,其上写有凶吉祸福的词句(多以诗的形式) 。
bamboo slips used for divination;
求签;神签(求神占卜吉凶所用的竹片);签诗(寺庙中供卜问吉凶所编的诗句);签诀(犹签诗);签谱(犹签诗)
5.背面涂有胶,用时润湿即压贴于某表面的纸片 。
sticker;
航空邮签。
6.挖剔用的尖头用具 。
pick;
牙签;签子(即扦子。尖锐细长的杆状物)
动词
1.签署意见或题写姓名于简札 。
sign;
签记(题署签条);签题(书籍封面的标题);签补(签发补充)
2.刺入;插入 。
stick;
签爪(用竹签刺手指或足趾的残酷刑罚) 注:“唐音癸籖”的“籖”不作“签”
卷别卷五上反切七廉切頁碼第145頁,第15字續丁孫
驗也。一曰銳也,貫也。从竹韱聲。
卷别卷九反切七占反頁碼第371頁,第7行,第2字述
驗也。從竹韱聲。一曰鋭也,貫也。
鍇注臣鍇曰:「籤出其處爲驗也。」
卷别卷五上反切七廉切古音第七部頁碼第783頁,第5字許惟賢第349頁,第7字
驗也。
段注驗當作譣。占譣然不也。小徐曰:籤出其處爲驗也。
一曰銳也。貫也。
段注銳貫二義相成。與占譣意相足。
从竹。韱聲。
段注七廉切。七部。
尖,俗字,或作兓、㦰。
尖乃俗字,《說文》所無。或謂當作㦰,或謂當作兓,然籤字一訓銳,亦可用為尖字(韱本从㦰聲)。
此字始見於篆文,從竹、韱(ㄒㄧㄢ xiān)聲。從「竹」,表示材質;「韱」表示音讀。楷書從篆文來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