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酉集中部首: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46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32頁,第2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12頁,第13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資昔切,音積 —— 與迹同。《詩・小雅》:念彼不蹟。【傳】不蹟,不循道也。
注解
〔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足部。
〔蹟〕字拼音是j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𧾷、責。
〔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ì] ⑴ 同“迹”。前人留下來的事物(多指建築、器物等)。
| 简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足 | 部外 | 11画 | 五笔 | khgm |
| 繁体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足 | 部外 | 11画 | 仓颉 | rmqmc |
| 康熙笔画 | 18画 | 部首 | 足 | 部外 | 11画 | 郑码 | jicl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基本区U+8E5F | 四角 | 65186 | ||
| 起名寓意 | 同“迹”。生僻字,若用于名字还需谨慎。 | ||||||
卷别:正文・酉集中部首:足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46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32頁,第2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12頁,第13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資昔切,音積 —— 與迹同。《詩・小雅》:念彼不蹟。【傳】不蹟,不循道也。
〔蹟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足部。
〔蹟〕字拼音是jì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𧾷、責。
〔蹟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ì] ⑴ 同“迹”。前人留下來的事物(多指建築、器物等)。
◎同“迹”。前人留下來的事物(多指建築、器物等)。
卷别卷二下反切資昔切頁碼第52頁,第1字續丁孫
步處也。从辵𡗕聲。
或从足、𧵩。
籒文迹从朿。
附注按:金文從朿,與籀文同。
卷别卷四反切子壁反頁碼第151頁,第2行,第1字述
步處也。從辵亦聲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51頁,第2行,第2字述
籒文迹從朿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51頁,第2行,第3字述
或從足、責。
卷别卷二下反切資昔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277頁,第2字許惟賢第124頁,第1字
步處也。
段注《莊子》云:夫迹,履之所出。而迹豈履也。
从辵。亦聲。
段注迹本作𨒪。朿聲。故音在十六部。小篆改爲亦聲。則當入五部。而非本部之形聲矣。李陽冰云:李丞相持朿作亦。謂此字也。資昔切。古音在十六部。
或从足責。
段注責亦朿聲也。《小雅》。念彼不蹟。《毛傳》。不蹟,不循道也。
籒文迹。从朿。
段注《釋獸》。鹿其跡速。《釋文》。本又作𨒪。素卜反。引《字林》鹿跡也。按速正𨒪字之誤。周時古本云其𨒪𨒪。𨒪之名不嫌專繫鹿也。《廣雅》。躔䟱解亢跡也。卽《爾雅》麋跡躔,鹿跡𨒪,麕跡解,兔跡迒也。曹憲䟱音匹迹反。《集韵》云:迹或作䟱。然則《字林》從鹿速聲,素卜反之字。紕繆實甚。或以竄入《爾雅》。又或以羼入《鹿部》麌麛二字之閒。其誤可不辯自明矣。
迹(十六部),蹟(十七部),錫(十六部),昔(十五部)。「其𨒪𨒪」,段解錯。王《經義述聞》駁之。
迹,步子踩过留下印痕的地方。字形采用“辵”作边旁,采用“亦”作声旁。,这是“迹”的异体字,字形采用“足、責”会义。
,这是籀文写法的“迹”字,字形采用“朿”作声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