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13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51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97頁,第15字
义《說文》亙本字。註詳二部四畫。
注解
〔𣘰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𣘰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𢛢。
〔𣘰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gèn] ⑴ 同“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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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:正文・辰集中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13頁,第1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51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97頁,第15字
义《說文》亙本字。註詳二部四畫。
〔𣘰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𣘰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𢛢。
〔𣘰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gèn] ⑴ 同“㮓”。
◎同“㮓”。
卷别卷六上反切古鄧切頁碼第193頁,第28字續丁孫
異體㮓、𣕲
竟也。从木𢛢聲。
異體𠄣、亙、亘
古文㮓。
附注按:古文「𠄣」訛月為舟,當為《詩》「如月之恆」的本字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甲骨文字形『二』疑指天地,月出天地之間,而以半為恆見也;後加『弓』當作聲符用。戰國文字『月』與『外』常互用,故『月』替換為『外』,原指事字所要表達的意義已不明顯了。後世或加心作『恆』,表示心理狀態之有恆,《說文》恆與亙不同字,恆行而亙廢。」
卷别卷十一反切都亙反頁碼第496頁,第7行,第2字述
竟也。從木恆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竟者,竟極之也,橫亙之也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496頁,第7行,第3字述
古文㮓。
鍇注臣鍇曰:「舟竟兩岸也,《詩》曰:『造舟爲梁。』梁,橫亙也。」
卷别卷六上反切古鄧切古音第六部頁碼第1077頁,第4字許惟賢第474頁,第5字
竟也。
段注《弓人》注曰:恆讀爲㮓。㮓,竟也《大雅》。恆之秬秠。毛云:恆,徧也。徧與竟義相足。
從木。𢛢聲。
段注古鄧切。六部。
古文㮓。
段注按今字多用亙。不用㮓。舟在二之閒。絕流而竟。會意也。恆之字本從心從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