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丑集上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83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09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7頁,第25字
义《說文》唾本字。
注解
〔𠾊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𠾊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𡍮。
| 简体笔画 | 15画 | 部首 | 口 | 部外 | 12画 | 五笔 | ktw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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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:正文・丑集上部首:口部
武英殿刻本: 第483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09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7頁,第25字
义《說文》唾本字。
〔𠾊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。
〔𠾊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𡍮。
◎同“唾”。
卷别卷二上反切湯臥切頁碼第41頁,第5字續丁孫
異體唾
口液也。从口𡍮聲。
異體涶
唾或从水。
卷别卷三反切吐破反頁碼第125頁,第2行,第2字述
口液也。從口垂聲。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125頁,第3行,第1字述
唾或從水。
卷别卷二上反切湯臥切古音第十七部頁碼第221頁,第2字許惟賢第97頁,第11字
口液也。
段注《曲禮》。讓食不唾。《內則》。不敢唾洟。
从口。𡍮聲。
段注湯臥切。十七部。
唾或从水。
唾,嘴里的津液。字形采用“口”作边旁,“垂”作声旁。“涶”,有的“唾”采用“水”作边旁。
此字始見於篆文。篆文字形從口、垂聲。從口,指口中的液體;垂聲,表示音讀。楷書承篆文構形而來。《說文》或體改偏旁口字為「水」,表示液體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