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亥集下部首:黍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636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17頁,第2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519頁,第4字
义《正字通》同上(同「黎」)。
注解
〔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下,康熙部首是黍部。
〔𪏯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黍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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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别:正文・亥集下部首:黍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636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17頁,第2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519頁,第4字
义《正字通》同上(同「黎」)。
〔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亥集下,康熙部首是黍部。
〔𪏯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黍、。
◎同“黎”。
卷别卷七上反切郞奚切頁碼第232頁,第8字續丁孫
異體𪏯、黎
履黏也。从黍,𥝢省聲。𥝢,古文利。作履黏以黍米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《釋詁》曰:『黎,眾也。』眾之義行而履黏之義廢矣。」按:「𪏯」,今作「黎」。
卷别卷十三反切里西反頁碼第594頁,第7行,第2字述
履黏。從黍,𥝢省聲。𥝢,古以爲利字,作履黏以黍米也。
鍇注臣鍇曰:「履以餬黏之也,黍黏也。」
卷别卷七上反切郞奚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1318頁,第2字許惟賢第576頁,第7字
履黏也。
段注《釋詁》曰:黎,眾也。眾之義行而履黏之義廢矣。古亦以爲黧黑字。
从黍。𥝤省聲。
段注𥝤省者,不欲重禾也。郞奚切。十五部。
𥝤,
段注此依《刀部》作。
古文利。作履黏㠯黍米也。
段注說从黍之意。
黎訓黑者(黎民,黑首民也。黎民,齊民,可訓衆)實驪音轉為黎,俗作黧。
《說文》無黧黑字,當作驪。黎民即黔首,俗作黧,正作驪,引申為衆。
訓黑者=驪,俗作黧。黎民猶黔首也。黎民亦訓齊民(黎、齊聲近也),故黎又訓衆。
黧(訓黑者係驪之假字。黎民者,猶黔首也(黧乃俗字也)。黎民亦訓齊民,故黎又訓衆。
黎,用来粘布作鞋的粘性黍米。字形采用“黍”作边旁,用省略了“禾”的“利”作声旁。,是古文写法的“利”。作布鞋时,用黍米制糊粘合。
此字始見於戰國秦簡文字。字從黍、從刀或從利聲。《睡虎地秦簡》字已用為民眾意。篆文字形因承秦簡。《說文》:「黎,履黏也。从黍、省聲。
,古文利,作履黏以黍米也。」段注:「〈釋詁〉曰:『黎,衆也。』衆之義行而履黏之義廢矣。古亦以為黧黑字。」隸書從黍旁部件由篆文所從「兩省」訛誤作從米、從尔。楷書黎字形則上承篆文,下開臺灣標準字和大陸的規範字形。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