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寅集上部首:屮部
武英殿刻本: 第720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304頁,第1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244頁,第43字
义《玉篇》:古文之字。《說文》:出也,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也;一者,地也。
义亦姓。隸作之。
注解
〔㞢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屮部。
〔㞢〕字拼音是zhī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屮、一。
| 简体笔画 | 4画 | 部首 | 艸 | 部外 | 1画 | 五笔 | bhgd |
| 繁体笔画 | 4画 | 部首 | 艸 | 部外 | 1画 | 仓颉 | um |
| 康熙笔画 | 4画 | 部首 | 屮 | 部外 | 1画 | 郑码 | zia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AU+37A2 | 四角 | 22104 | ||
卷别:正文・寅集上部首:屮部
武英殿刻本: 第720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304頁,第1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244頁,第43字
义《玉篇》:古文之字。《說文》:出也,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也;一者,地也。
义亦姓。隸作之。
〔㞢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屮部。
〔㞢〕字拼音是zhī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屮、一。
1.同“之”。
2.拼音zhī。
卷别卷六下反切止而切頁碼第197頁,第4字續丁孫
異體㞢、之
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屬皆从𡳿。
附注羅振玉《增訂殷虛書契考釋》:「按:卜辭从止,从一,人所之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『之,往也。』當為『之』之初誼。」
卷别卷十二反切真而反頁碼第505頁,第2行,第1字述
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屬,皆從之。
鍇注臣鍇曰:「按《春秋傳》:『將之晉』、『將之齊』。是之谓出也。之者,枝也。象艸木之枝,東西㫄出,而常連於根本也。孔子在齊曰:『歸歟?孔曰奈何去墳墓也。』象形。」
卷别卷六下反切止而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088頁,第2字許惟賢第481頁,第4字
出也。
段注引伸之義爲往。《釋詁》曰之往是也。按之有訓爲此者。如之人也。之德也。之條條。之刀刀。《左傳》。鄭人醢之,三人也。《召南・毛傳》曰:之事,祭事也。《周南》曰:之子,嫁子也。此等之字皆訓爲是。之有訓爲上出者。戴先生釋《梓人》曰:頰側上出者曰之。下垂者曰而。須鬛是也。
象艸過屮。
段注過於屮也。
枝莖漸益大。有所之也。
段注莖漸大,枝亦漸大。勢有日新不巳者然。
一者地也。凡𡳿之屬皆从𡳿。
段注止而切。一部。
出也。引申為人出所之。
之,长出。像植物过了发芽的阶段,枝茎日益茁壮,有所扩张。字形底部的指事符号“一”,代表地面。所有与之相关的字,都采用 “之”作边旁。
甲骨文作,上體從「止」,止義為足掌,在此表示向外邁出的腳。下體一橫筆,表示出發的地點。金文三例承之甲文,前二例從止之形猶見,第三例止形已變異難認。戰國文字承金文第三例。篆文上體止形,左右兩邊對稱。隸書三例,前二例承之篆文而上體略有變異;第三例上體止形變作二小點,一撇筆,已失其原形。楷書沿之而定體。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