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酉集中部首:貝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96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10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7頁,第8字
义《篇海》:賦,亦作䝾。
注解
〔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䝾〕字拼音是f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武、貝。
| 简体笔画 | 15画 | 部首 | 貝 | 部外 | 8画 | 五笔 | gahm |
| 繁体笔画 | 15画 | 部首 | 貝 | 部外 | 8画 | 仓颉 | mmbuc |
| 康熙笔画 | 15画 | 部首 | 貝 | 部外 | 8画 | 郑码 | ahil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AU+477E | 四角 | 13806 | ||
卷别:正文・酉集中部首:貝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96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10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7頁,第8字
义《篇海》:賦,亦作䝾。
〔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䝾〕字拼音是fù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武、貝。
◎同“赋”。
卷别卷六下反切方遇切頁碼第205頁,第19字續丁孫
異體䝾
斂也。从貝武聲。
卷别卷十二反切方布反頁碼第526頁,第1行,第2字述
斂也。從貝武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賦者,分也,分取之分也。」
卷别卷六下反切方遇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126頁,第3字許惟賢第497頁,第3字
斂也。
段注《周禮・大宰》。以九賦斂財賄。斂之曰賦。班之亦曰賦。經傳中凡言以物班布與人曰賦。
从貝。武聲。
段注方遇切。五部。
斂。賦比興之賦亦班布也。
賦比興,有[班]布之意,敷陳也。
赋,征收钱财。字形采用“贝”作边旁,“武”作声旁。
始見西周金文,亦僅一見宣王時的〈毛公鼎〉,賦字仍沒有賦稅意。至戰國文字始有賦歛的用法,字至《睡虎地秦簡》,見字形由上下式調整為左右式。篆文字形沿用秦簡。《說文》:「賦,歛也。从貝、武聲。」段注:「經傳中凡言以物班布與人曰賦。」在六書中屬於形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