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徐铉 (宋)
士
事也。數始於一,終於十。从一从十。孔子曰:「推十合一爲士。」凡士之屬皆从士。
附注《說文新證》:「字形象斧頭類的器具,轉為指持這種器具的人。『士』字是取象於『斧頭』,大概因為士是經常要執斧做『事』的人(《說文》訓『士』為『事也』,透露了這一點),所以把『斧』形轉向,分化出『士』字。中山王壺加『才』聲,其他戰國文字往往中筆縮短,下作『二』形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徐锴 (南唐)
事也。數始於一終於十,從十從一。孔子曰:「推十合一爲士。」凡士之屬皆從士。
鍇注臣鍇按:今書之異於土者,短其下畫,其義大殊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段玉裁 (清代)
事也。
段注《豳風》、《周頌》傳凡三見。《大雅》武王豈不仕傳亦云:仕,事也。鄭注《表記》申之曰:仕之言事也。士事㬪韻。引伸之,凡能事其事者偁士。《白虎通》曰:士者,事也。任事之稱也。故傳曰:通古今,辯然不,謂之士。
數始於一。終於十。从一十。
段注三字依廣韻。此說會意也。
孔子曰:推十合一爲士。
段注韻會,《玉篇》皆作推一合十。鉉本及廣韻皆作推十合一。似鉉本爲長。數始一終十。學者由博返約。故云推十合一。博學,審問,愼思,明辨,篤行,惟以求其至是也。若一以貫之。則聖人之極致矣。鉏里切。一部。
凡士之屬皆从士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章太炎 (近代)
朱二从一从十,即一件也,一件事,能辦事曰士;牛能作事,故亦訓事;男能辦事,故男訓士。
周一事也。古言一事,猶今言一件。士大夫者,能治事之稱也,《說文》:牛,事也,亦以其能治事故也。男子能治事,故男亦訓任(見《白虎通》)。
白话解释
士,善于办事的人。天地之数,从一开始,到十结束。字形采用“一、十”会义。孔子说:“能推十合一、从众多事物中推演归纳出一个根本道理的人,就是高明的士。”所有与士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士”作边旁。
字形解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