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備考・辰集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11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01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12頁,第40字
义《字彙補》:與秉同。見漢𥓓。
注解
〔𣏲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辰集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𣏲〕字嵌套结构。
| 简体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4画 | 五笔 | gvhs |
| 繁体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4画 | 仓颉 | jld |
| 康熙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木 | 部外 | 4画 | 郑码 | axf |
| 字形分析 | 嵌套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33F2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備考・辰集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811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01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12頁,第40字
义《字彙補》:與秉同。見漢𥓓。
〔𣏲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備考・辰集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𣏲〕字嵌套结构。
◎同“秉”。
卷别卷三下反切兵永切頁碼第89頁,第26字續丁孫
異體𣏲、𥝐
禾束也。从又持禾。
附注朱駿聲《通訓定聲》:「从又持禾,會意。手持一禾為秉,手持兩禾為兼。」
卷别卷六反切鄙永反頁碼第245頁,第7行,第1字述
禾束也。從又持禾。
鍇注臣鍇按:《春秋左傳》曰:「或取一秉秆焉。」《詩》曰:「彼有遺秉。」
卷别卷三下反切兵永切古音第十部頁碼第460頁,第7字許惟賢第207頁,第10字
禾束也。
段注《小雅》。彼有遺秉。毛云:秉,把也。聘《禮記》四秉曰筥注。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也。《左傳》。或取一秉秆焉。按經傳假秉爲柄字。
从又持禾。
段注兵永切。古音在十部。
本禾束也,引申為把住,又為把秉(柄),秉與柄同。
禾束也,引申為把秉(柄)。
禾束也。引申為把秉。
秉,一把禾。字形采用“又”作边旁,像一手持禾。
甲文、金文、戰國文字、篆文的字形皆像以又(手)執禾,來表示禾束的意思。隸變作,楷書作秉。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