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正文・子集下部首:冂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6頁,第1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9頁,第1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6頁,第21字
义《玉篇》與㲋同。
注解
〔𠕗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冂部。
〔𠕗〕字拼音是chuò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⺈、、冂。
| 简体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冂 | 部外 | 6画 | 五笔 | qkhm |
| 繁体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冂 | 部外 | 6画 | 仓颉 | nalb |
| 康熙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冂 | 部外 | 6画 | 郑码 | rjil |
| 字形分析 | 上下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0557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正文・子集下部首:冂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6頁,第1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9頁,第18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6頁,第21字
义《玉篇》與㲋同。
〔𠕗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冂部。
〔𠕗〕字拼音是chuò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⺈、、冂。
◎同“㲋”。
卷别卷十上反切丑略切頁碼第327頁,第17字續丁孫
異體㲋
獸也。似兔,青色而大。象形。頭與兔同,足與鹿同。凡㲋之屬皆从㲋。
篆文。
附注徐鍇繫傳:「𠜌,籀文㲋。」饒炯部首訂:「㲋自象形,意不从兔頭與鹿足。緣篆象頭、耳及四足,畫其前視,則不見尾;畫其行形,則能見四足。若重文𠜌,又象㲋伏處,有頭無足。」
卷别卷十九反切丑略反頁碼第804頁,第4行,第1字述
獸也,似兔,青色而大。象形,頭與兔同,足與鹿同。凡㲋之屬,皆從㲋。
鍇注臣鍇曰:「象形。」
反切………頁碼第804頁,第5行,第1字述
籒文㲋。
卷别卷十上反切丑略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1886頁,第4字許惟賢第824頁,第4字
㲋獸也。
段注㲋字今補。三字句。
佀兔靑色而大。
段注《中山經》。綸山其獸多閭麈麢㚟。郭注。㚟似兔而鹿腳。靑色。音綽。按㚟乃㲋之俗體耳。《集韵》別爲兩字。非也。
象形。頭與兔同。足與鹿同。
段注合二形爲一形也。丑略切。按《言部》曰:訬讀若㲋。則古音在二部。
凡㲋之屬皆从㲋。
籒文。
㲋【尺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