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别:補遺・酉集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51頁,第3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70頁,第8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66頁,第24字
义《字彙補》:與𨹌同。見《路史・國名記》㊟〔記為紀之訛,〈國名記〉當作〈國名紀〉〕。
注解
〔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酉集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𨛇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肉、⻏。
| 简体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阝 | 部外 | 6画 | 五笔 | mwwb |
| 繁体笔画 | 8画 | 部首 | 阝 | 部外 | 6画 | 仓颉 | obnl |
| 康熙笔画 | 13画 | 部首 | 邑 | 部外 | 6画 | 郑码 | ldoy |
| 字形分析 | 左右结构 | 统一码 | 扩展BU+286C7 | 四角 | — | ||
卷别:補遺・酉集部首: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751頁,第3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570頁,第8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66頁,第24字
义《字彙補》:與𨹌同。見《路史・國名記》㊟〔記為紀之訛,〈國名記〉當作〈國名紀〉〕。
〔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補遺・酉集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𨛇〕字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肉、⻏。
◎同“𨹌”。